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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乐县2014年质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5-04-03 来源: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按照临州办发[2015]2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基本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我单位完善相应工作机构,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解到单位内部的有关股室和人员,形成了“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股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
(二)完善工作机制。结合我单位实际,逐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工作要求,建立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政务公开工作运行机制,增强办事透明度,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努力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效,把政务公开推向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轨道
(三)拓展公开渠道。在公开内容上,注重把握和遵循 “三条原则”。一是最大化原则。除涉及国家机密、行政相对人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事务,全部向社会公开,不留“自留地”,完全透明化。二是实效原则。按照所公开事项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事前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全程接受社会监督。三是群众至上原则。找准切入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公开,为群众解惑答疑。
二、公开内容
(一)机构设置。一是办公室。负责全局党务、人事劳动、计划财务及组织协调政务工作;负责制定局政务工作制度,承办综合性会议;负责局发文稿的审核,组织起草局综合性文件;编辑政务信息,协调调研工作;负责局机关收发、文书、信访、督办、档案、保密、行政、后勤、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宣传报道和法制教育工作;受理行政复议,承担局案件复议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二是综合业务室。组织实施国家和上级关于质量振兴的方针、政策;对本县质量管理工作进行宏观指导;承担县质量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推进精品名牌战略的实施;管理计量工作,依法实施计量监督检查; 管理标准化工作,宣传贯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受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依法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三是代码办公室。负责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的织机构代码换发证、年检、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并负责全县商品条码的申报、使用监督等工作。四是特种设备安全监督室。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架空索道、游乐设施、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进行事故统计与上报;按规定对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完成国家有关法规授权和上一级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委托的工作。五是稽查队。负责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的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并报经上级批准后实施本县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计划,协调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对监督检查产品质量不合格企业的后处理工作;依法调解和处理质量纠纷;负责行政执法的管理,承担县产品质量“打假”日常工作,承担局案件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六是康乐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县小型衡器、血压计、压力表等计量器具的检定工作。
(二)职能。一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统一管理和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二是负责《计量法》、《标准化法》、《产品质量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配套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和行政执法。三是负责质量工作的宏观指导,贯彻实施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康乐县质量振兴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县质量发展战略;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组织对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组织实施精品名牌战略。四是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县政府、州质监局部署的产(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县政府、州质监局批准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计划,调解和处理质量纠纷。五是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宣传贯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并实施监督,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六是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组织开展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和量值传递;查处生产和流通领域的计量违法行为,组织计量仲裁检定,调解计量纠纷。七是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八是负责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依法组织查处产品质量、标准和计量违法行为。受理消费者投诉和举报,受理工商部门移交的在流通领域查出的属于生产环节引起的产品质量问题,并依法组织查处。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承担本县的产品质量“打假”工作,完成县政府授权牵头的市场专项整治任务。九是按照授权负责本单位的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十是组织制定和实施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计划。组织协调行业和专业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管理和指导本单位的科技工作。组织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宣传、教育、培训、信息工作。十一是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相今年以来,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按照临州办发[2015]2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基本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我单位完善相应工作机构,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解到单位内部的有关股室和人员,形成了“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股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
(二)完善工作机制。结合我单位实际,逐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工作要求,建立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政务公开工作运行机制,增强办事透明度,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努力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效,把政务公开推向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轨道
(三)拓展公开渠道。在公开内容上,注重把握和遵循 “三条原则”。一是最大化原则。除涉及国家机密、行政相对人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事务,全部向社会公开,不留“自留地”,完全透明化。二是实效原则。按照所公开事项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事前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全程接受社会监督。三是群众至上原则。找准切入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公开,为群众解惑答疑。
二、公开内容
(一)机构设置。一是办公室。负责全局党务、人事劳动、计划财务及组织协调政务工作;负责制定局政务工作制度,承办综合性会议;负责局发文稿的审核,组织起草局综合性文件;编辑政务信息,协调调研工作;负责局机关收发、文书、信访、督办、档案、保密、行政、后勤、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宣传报道和法制教育工作;受理行政复议,承担局案件复议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二是综合业务室。组织实施国家和上级关于质量振兴的方针、政策;对本县质量管理工作进行宏观指导;承担县质量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推进精品名牌战略的实施;管理计量工作,依法实施计量监督检查; 管理标准化工作,宣传贯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受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依法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三是代码办公室。负责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的织机构代码换发证、年检、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并负责全县商品条码的申报、使用监督等工作。四是特种设备安全监督室。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架空索道、游乐设施、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进行事故统计与上报;按规定对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完成国家有关法规授权和上一级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委托的工作。五是稽查队。负责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的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并报经上级批准后实施本县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计划,协调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对监督检查产品质量不合格企业的后处理工作;依法调解和处理质量纠纷;负责行政执法的管理,承担县产品质量“打假”日常工作,承担局案件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六是康乐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县小型衡器、血压计、压力表等计量器具的检定工作。
(二)职能。一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统一管理和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二是负责《计量法》、《标准化法》、《产品质量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配套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和行政执法。三是负责质量工作的宏观指导,贯彻实施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康乐县质量振兴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县质量发展战略;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组织对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组织实施精品名牌战略。四是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县政府、州质监局部署的产(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县政府、州质监局批准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计划,调解和处理质量纠纷。五是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宣传贯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并实施监督,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六是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组织开展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和量值传递;查处生产和流通领域的计量违法行为,组织计量仲裁检定,调解计量纠纷。七是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八是负责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依法组织查处产品质量、标准和计量违法行为。受理消费者投诉和举报,受理工商部门移交的在流通领域查出的属于生产环节引起的产品质量问题,并依法组织查处。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承担本县的产品质量“打假”工作,完成县政府授权牵头的市场专项整治任务。九是按照授权负责本单位的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十是组织制定和实施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计划。组织协调行业和专业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管理和指导本单位的科技工作。组织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宣传、教育、培训、信息工作。十一是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相关事项
一是所需材料。1、批准文件:机关单位提交批准设立的文件及复印件,法人任职批文;企业单位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及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交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及复印件;社会团体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及复印件;其他组织机构提交相关的批准设立或者核准登记的文件及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3、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授权经办人办理登记的证明;4、公章。组织机构的分支机构办理组织机构代码登记,还应当提供组织机构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二是办理程序。资料审查→申办单位填写代码申报表→代码负责人审核→录入上报数据(附码办证)→打印证书→颁发代码证书(时限五个工作日)。三是收费标准及依据。代码证书工本费:10元,代码证副本工本费:8元,代码证书服务费90元,共108元。收费依据:财预[2002]584号,财综[2003]66号,发改价格[2003]82号。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不断完善机制,丰富公开内容和形式,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主动公开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人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争取得到理解与支持。二是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断充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三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关事项
一是所需材料。1、批准文件:机关单位提交批准设立的文件及复印件,法人任职批文;企业单位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及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交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及复印件;社会团体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及复印件;其他组织机构提交相关的批准设立或者核准登记的文件及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3、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授权经办人办理登记的证明;4、公章。组织机构的分支机构办理组织机构代码登记,还应当提供组织机构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二是办理程序。资料审查→申办单位填写代码申报表→代码负责人审核→录入上报数据(附码办证)→打印证书→颁发代码证书(时限五个工作日)。三是收费标准及依据。代码证书工本费:10元,代码证副本工本费:8元,代码证书服务费90元,共108元。收费依据:财预[2002]584号,财综[2003]66号,发改价格[2003]82号。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不断完善机制,丰富公开内容和形式,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主动公开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人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争取得到理解与支持。二是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断充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三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